加强调查研究,为履行职责打牢基础
1.多层面做好调查研究。区政协领导要将区委统一安排的调研工作与联系委员、深入委员单位调研统筹安排,每人每年调研活动不少于60天,至少亲自撰写1篇以上高质量的提案或专题调研报告;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要结合区政协年度工作安排,确定1-2个调研课题,深入实际开展重点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广大政协委员,特别是政协常委,要带头在所代表的界别和所联系群众中开展调研活动,将成果融入到提案、会议发言、社情民意反映等履行职责的方式中;区政协机关及工作人员要坚持落实走访委员制度,贴近委员、了解委员,并为委员开展调查研究服务,促进调研成果的转化。
2.调查研究要有明确主题。要围绕全区率先建成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全区中心工作,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确定调研题目和主题,制定调研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区政协领导调研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多安排与基层群众面对面交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进一步深化和严格执行“一助一”帮扶和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调研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扑下身子研究分析问题,解决实际困难,指导具体工作。在调研点上,区政协领导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最真实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提倡“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调研方式。调研现场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汇报时要讲真话、报实情。区政协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调研要把问题研究透,以点带面,促进在重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提高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履行职责的质量和水平。
3.减少陪同人员。区政协领导开展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陪同的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镇、街道、经济功能区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和车辆,交通出行一般安排集体乘车,一律不使用警车带路,不封路、不扰民,减少对社会面影响。
4.调查研究要减少形式、注重实效。区政协各项调研活动要以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为主,简化流程,尽量减轻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负担。要加强调研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总结一次调查研究工作的落实情况。调研现场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干部群众迎送,不安排合影、题字题词,会议室不摆放水果鲜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原则上不安排用餐,确有必要安排用餐的,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调研单位餐厅严格按照不超过60元/人/餐的标准安排工作餐,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并按规定缴纳餐费。
二、提高会议质量,严格活动管理
5.认真组织开好各类会议。区政协办公室要坚持执行“五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不拘泥于形式,及时沟通协调会议安排,加强全区性会议的统筹谋划。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安排,拟定年度召开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一般一年不超过2次,要求全体政协委员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一年不超过6次,要求常务委员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安排相关委员参加,主管领导出席。除全体委员会议外,其他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组织开好,并努力提高会议质量。会前精心准备各种会议材料,精准安排会议程序,一般提前一星期发出会议通知,并发送相关材料。会议期间力争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能书面交流的,不安排会议发言。每年度的区政协全会等全区性会议原则上领导讲话控制在1小时左右,交流发言一般不超过3人,每人不超过5分钟。需要安排委员发言的会议,都要根据会议议题,合理安排发言时间,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会后,必要时将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协商意见》,报送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区级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和合影。
6.严格控制参加社会活动。区政协主席、副主席出席社会活动,按区委办、政府办统一安排和要求参加。机关各室主任原则上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如确须参加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
7.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区政协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会议人数和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区行政中心办公楼相关会议室、顺义宾馆及区委党校等区内会议地点,能在区内召开的会议不在区外召开,能在机关内召开的会议不在宾馆、酒店、度假村等经营性场所召开。机关外召开会议只能安排在政府定点采购场所召开,按规定安排食宿,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会议视察活动不安排迎送,现场布置要简朴大方,不挂标语,不上水果,不摆鲜花,不制作背景板,不发放纪念品。
三、提高文件简报发布和宣传工作水平
8.减少发文数量。要严格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增强发文计划性,减少发文数量,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发布层次和阅读传达范围。除区政协全会上所作常委会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0字、提案工作报告不超过5000字外,其他会议活动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
9.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控制发送范围。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制发工作有关规定,强化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把关责任,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突出文件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文件充分体现中央、市委和区委精神,符合区域工作实际,合法合规、主题鲜明、文风端正、务实管用。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提倡写短文,避免空话套话,减少穿靴戴帽,严格控制篇幅。通过《政协时讯》、《学习资料摘编》以及顺义政协网站等形式发出的简报信息,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以及政协知识、委员风采等内容,严格控制字数,文件、简报信息等只发有关人员。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每年度要对精简文件和简报工作自查自纠,不断改进文风。
10.严格文稿发表。区政协领导代表区政协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需事先经过区政协党组会、常委会或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除区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题词、不作序。涉及文稿发表事项,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四、严格规范出访活动
11.加强出访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协领导出访由区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年度出访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再安排临时出访。区政协领导出访次数、时间、国家数量、随行人员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考察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区政协领导出访时在机场(车站)一律不安排迎送。出访团组和有关机构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和纪念品。
五、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
12.规范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区政协领导调研和会议活动报道由宣传部门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掌握。要根据工作需要、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除经中央、市委和区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区政协领导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规范会议活动的报道方式,除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新闻。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镜头和版面更多留给基层一线。各二级班子报道区政协领导调研和会议活动需根据区里统一安排。严格规范新闻报道。
13.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区政协领导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单人的全部职务。区政协领导调研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800字,会议活动报道字数不超过500字,电视时长不超过1分钟。区政协领导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六、进一步改进公务差旅公务接待
14.严格国内公务活动管理。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区政协领导去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公务,按有关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15.严格规范视察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要合理安排视察活动,严格控制视察考察费用。严格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组织视察活动。精选视察地点、内容,明确视察主题,增强视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给视察单位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领导干部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控制视察考察的规模和范围,涉及到的用车、住宿和用餐,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6.简化接待程序,规范接待标准。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住宿、用餐、交通等标准。住宿在内部场所接待或定点单位安排,执行协议价格。接待用餐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出行活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上级领导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标准执行;接待区外、省外来访、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按工作对应原则安排领导参加;食宿安排在政府采购定点场所,按标准执行,不赠送贵重礼品和纪念品。
17.严肃纪律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从严管理公务接待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接待费用,严禁以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接待方所赠礼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
18.严格执行标准。区政协领导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核定和配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办公室装修和摆设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不得搞豪华装饰。
19.落实用房规定。区政协领导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得多处占用办公用房。兼任不同部门职务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安排临时办公用房的,须严格审批;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八、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
20.严格配备使用。区政协公务车辆按照标准配备,不超编超标准购车,不借用社会车辆,不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车辆维修、保险等按“政府定点目录”执行,车辆使用、履行审批程序,加强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领导干部居住地距机关步行在30分钟以内的,提倡采取步行、骑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上下班。
21.巩固车改成果。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推动深化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及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九、进一步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规范
22.区政协领导要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从严治党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自觉加强从政道德修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正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廉洁从政。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廉洁用权。加强自律,慎独慎微,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做到廉洁修身。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廉洁齐家。
十、加强政协机关建设
23.认真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加强日常工作中的请销假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机关安全和联络畅通。
24.严格执行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区政协机关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廉洁自律。严格“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支出项目、标准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严格遵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25.认真接受监督检查。认真接受区委每年针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专项检查。要坚持把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作风的不断改进,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
2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4月19日印发的《政协北京市顺义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区政协组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广大委员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业绩履职尽责,将有效助推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并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区委区政府良好形象。区政协领导、全体区政协委员、政协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区委《办法》和本实施细则,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政协